厦建节〔2007〕1号
各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在开展建筑节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由于南北方气候条件差异,建筑节能侧重点不同,北方是以保温为主,南方应以遮阳、隔热、通风为主。南方采取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应有别于北方。为提高设计人员合理选用适合我市气候特点的节能材料、节能措施、节能设计软件等技术水平,规范我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2004]174号文《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认真做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贯、实施及监督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05]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理位置与自然条件特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1、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厦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及实施。
2、本指导意见是以严格执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前提。
3、厦门地处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重点应做好建筑遮阳、隔热与通风。墙体保温技术的应用是降低空调制冷能耗的有效途径。
4、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建筑物设置尽量迎着城市夏季的主导风向。单体建筑房间门窗洞口位置宜有利于组织穿堂风,并尽量避免采用单侧通风,窗口设计应使进风气流深入房间。
5、重点鼓励使用外墙自保温墙体体系。
6、由于我市属于夏热冬暖地区,建筑物热桥效应较小,墙体未发生结露现象,采用外墙内保温技术比外墙外保温技术更为适合。采用外墙内保温技术宜与建筑一次性装修到位相结合。
二、基本要求
1、设计总说明中必须有节能篇章。其中,对建筑专业应当明确建筑物围护结构各部位的节能措施和热工性能,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门窗表”应当明确外门窗的型材、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气密性等技术指标。对机电设备专业应当明确建筑物制冷空调、电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节能设计参数及其相应的节能措施。节能报审表的节能措施应与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总说明、节能计算书保持一致。
2、节能报审表中建筑物围护结构各部位的节能措施应当填写完整:应明确屋顶节能材料的类别及厚度、外墙墙体材料及节能材料的类别、热工性能参数及厚度、外窗的型材、玻璃的类别及热工性能参数等。
3、采用节能设计软件进行综合评价的建筑工程项目,应注明所使用节能设计软件的名称,并应将计算结果填写在节能报审表中。
4、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节能设计内容。确实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由原设计单位重新进行节能验算,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再报市建筑节能办备案。
三、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设计
1、建筑外窗设计
1.1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宜采取各种固定或活动式的外遮阳装置等有效的遮阳措施,如花格、外挡板、外百叶、外卷帘等。遮阳的设置应避免对窗口通风产生不利影响。
当外墙未采取保温措施时,外窗(包括透明幕墙)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或遮阳措施,并通过建筑节能设计软件进行综合评价,使外围护结构达到节能要求。
建筑设计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处理方式进行建筑遮阳。
1.2居住建筑的窗墙比≤0.4时,居室和楼梯间的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5。
1.3为提高门窗的隔热性能,提倡采用玻璃内置百叶窗、中空玻璃(包括热反射镀膜、LOW-E低辐射镀膜)、镀膜玻璃、吸热玻璃、玻璃贴隔热膜等方式。
1.4住宅应自然通风良好。居住建筑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8%或外窗面积的45%。公共建筑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30%。透明幕墙应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2、建筑外墙设计
2.1建筑物剪力墙等部位鼓励采用轻质、保温的陶粒混凝土,外围护结构鼓励采用加气混凝土等具有自保温性能的各类墙体材料体系。当外墙采用自保温体系时,规定性节能指标应满足节能标准要求或通过建筑节能设计软件进行综合评价能达到节能要求。
2.2当墙体无法满足热工性能指标时,应采用外墙保温技术加以补充。当外墙采用的剪力墙及其填充墙均为非自保温墙体材料时,须采用墙体保温技术以弥补热工性能不足。
2.3当外窗(包括透明幕墙)采取有效的隔热或遮阳措施,且外围护结构通过建筑节能设计软件综合评价达到节能要求的,墙体可不采取保温措施。
2.4外墙保温体系禁止使用水泥聚苯颗粒保温浆料、膨胀珍珠岩类复合保温浆料。外墙内保温体系材料应采用无毒、无污染、防火的无机保温材料,且保温材料厚度宜小于30mm。胶粉聚苯颗粒、聚苯板、挤塑板等有机保温材料不应用于内保温体系。
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与设计软件
当规定性节能指标不能满足要求时,设计与审查应采用经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推荐使用的建筑节能设计软件进行综合评价、验算。当非自保温墙体未采取保温措施时,围护结构节能动态计算应以建筑的空调年耗电量(居建)、空调年耗冷量与采暖年耗热量之和(公建)作为判定依据。
四、其它
建筑节能设计工作是发展节能建筑的基础,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根据我市地理位置,自然条件,采用合理技术,优选材料、优化系统,严把节能设计质量关,把我市建筑节能设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附表:1.厦门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rar
2.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rar
厦门市建筑节能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