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今起实施设计施工不合格均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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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 19:3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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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实施,我市将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对不执行或擅自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的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市建设局表示,我市将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严格进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处20万以上罚款;设计单位未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10万以上罚款;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处工程合同款2%以上罚款;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处50万以上罚款。
据市建设局总工程师李荣强介绍,我市《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已于2003年颁布,但从目前我市完全符合节能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屈指可数。我市既有民用建筑总面积已达1.45亿平方米,近几年每年新建工程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我市建筑围护结构隔热性能差,外墙的传热系数是我国北方节能建筑的2~2.5倍,建筑的外窗绝大多采用单层透明玻璃、铝合金窗框,其传热系数是我国北方节能建筑的1.5倍,单位建筑面积的能耗是发达国家的2~3倍。总体来说,除少数新建居住建筑外,我市既有建筑几乎均未达到国家现有节能标准要求。
统计显示,我市建筑能耗已占总能耗的30%左右,并且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我市建筑设备电负荷占总电负荷43%以上,空调系统最高用电负荷约为200~240万千瓦,占全市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的28~35%,建筑节能工作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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