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将对旧住宅进行节能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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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文章来源:项目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8-29 21:2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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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改造顺序一:非节能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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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西坝河小区崇文区光明西里已被确定为首批试点
本市将对旧住宅进行节能改造。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目前,朝阳区西坝河小区、崇文区光明西里住宅已被确定为既有非节能建筑改造试点。目前改造工程的相关设计已经接近尾声,将于不久后正式进入改造施工阶段。
“改造后全市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03万吨,节约资金4.2亿元”。据有关专家介绍,按照现行的节能标准,1976年以来的既有住宅改造后,每平方米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6.18公斤,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03万吨,相当于2003年北京市总能耗4586万吨标准煤的2.25%,按目前市场商品煤的价格计算(不考虑能源紧张、价格逐年上升因素),每年可节约4.2亿元人民币。在不考虑新增供热配套设施的条件下,可实现增加供暖面积上亿平方米。为此,对非节能住宅特别是1976年以后建成的非节能住宅进行改造,已经成为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
按照市建委和规划委颁布实施的65%的节能标准,北京市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住宅共有三类:非节能住宅、节能30%的住宅、节能50%的住宅。为此,专家建议对既有住宅节能改造应按照三条主线进行:一是按照“非节能住宅—节能30%住宅—节能50%住宅”的改造顺序进行;二是在非节能住宅中,按照能耗原则,可按外墙结构排序进行节能改造,混凝土板(大板)—现浇混凝土墙—粘土砖墙;三是在非节能住宅中,按照住宅建成年限和执行有关标准状况,应按1991年以后—1977年至1990年—1976年以前的顺序进行节能改造。改造还应对采暖系统进行相应的改造。 | |
| 文章录入:eming 责任编辑:em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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